产经网讯 浙江省长兴县建设局严格执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建筑节能标准,全面实行建筑节能设计50 %,截至2007年底,全县建筑节能面积达到795972平方米,强势推进商品住宅建筑节能。
一是严格建筑节能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所有规划审批中,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变更,必须报施工图审查部门进行复审。
二是加快建筑节能推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专职负责建筑节能的推广验收工作。对达不到建设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管部门不予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
三是严格执法。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依法给予严肃查处。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不予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多次不执行或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该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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