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烹饪协会表示,其起草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早餐经营规范》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早餐标准。其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个体的煎饼摊、馄饨摊将被取缔。(1月9日《北京晨报》)
早餐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从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看,制定早餐行业标准,让大众吃上标准的、安全的早餐,确实是一件大好事。但是,这样的标准,应该是早餐的质量标准,如卫生标准、材料标准乃至分量标准,是针对早餐产品的而不是针对经营方式的——现实中,无论什么产品的销售,总是既有大商场,也有个体小店。然而,我们从中国烹饪协会起草的《早餐经营规范》中看到的,恰恰是经营方式上的“一刀切”。比如,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而供应单位又必须是连锁企业,有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服务人员还要统一工装、工帽、佩戴工卡。
按照这个标准,城市中绝大多数投入小、家庭式经营的个体早餐经营点,将会因经营条件简陋很难挂靠到连锁企业,即使挂靠上了,又会因早餐亭、早餐车的规范以及统一工装、工帽、佩戴工卡,向连锁企业交管理费等,而大大增加经营成本。换句话说,这个早餐行业标准,其实是人为地大大抬高了个体早餐点进入市场的“门槛”,让很大一部分靠此为生的城市弱势群体丢掉了“饭碗”,让位于“连锁企业”。这就不能不令大众心中狐疑丛生:《早餐经营规范》,到底要进行行业规范还是想搞行业垄断?
俗话说,众口难调。以统一加工、配送经营方式为主的早餐连锁企业,正规固然是正规了,却无法完全满足市民的个性需求。实事求是地说,城市中有一部分市民在早餐上需要正规的“连锁服务”,但更多的市民需要的还是方便、快捷、适合自己口味的“个性化服务”。以“一统天下”的经营标准来要求早餐业,是不理性的,也是不现实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早餐质量上,要有个相对统一的标准,但在经营方式上,应该是让连锁的归连锁,让个体的归个体。一切让消费者用脚去“选择”,而不是让硬性的“规范”越俎代庖地帮消费者来“决定”。所以,无论是从历史传统来看,还是从现实需求来审视,在早餐上都不应该搞以连锁为主的“一统天下”的经营标准。
任何举措都不能以牺牲民生为代价。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一大批投入少、技术要求不高的个体早餐点应运而生,不仅解决了市民的早餐需求,也使一大批城市弱势群体在城市中有了立足之地。应该说,这是个“双赢”的格局。如果没有了城市中无处不在、品种繁多、口味各异的个体早餐经营点,不仅城市的功能将会缺失重要一环,而且弱势群体将会更加无助,必将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在民生成为执政要务的现实语境下,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其实,餐饮业的卫生标准应由卫生部门制定并监管,质量标准由工商部门制定和监管,完全没有必要由烹饪协会来“代劳”。真要实施这样的《早餐经营规范》的话,那就专门针对连锁企业吧,别打个体早餐经营的主意,更别以“行业规范”的名义,为早餐连锁企业谋“行业垄断”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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