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流域制订标准 严格控制新建项目
就水污染排放 太湖、巢湖、滇池———
法制晚报讯 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称三湖)流域各省(市)将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
今天上午,中国政府网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加强重点湖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要让湖泊休养生息,要求到2008年底前,依法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未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企业要实施限产限排。
同时要求三湖流域的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要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