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山东省龙口市日前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中,获“全国绿色小康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首批100个绿色小康县(市)之一。
近年来,龙口市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先后荣获“全国营造林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民增收先进市”等荣誉称号。全市林业用地面积发展到6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0.2%。
在实施绿色小康市建设工作中,龙口市以加强绿化工作为切入点,打造新环境,全市投入资金1.7亿元,新增绿化面积330万平方米,修建绿化景点493处,有70%的村初步达到绿色村庄标准。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用于造林绿化资金达到5000多万元,路网及林地集中区栽植各类苗木73.8万株;完成山区植苗造林2600多亩,栽植苗木56.2万株;全市新增绿化面积24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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