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企业对事件表示“震惊”;河北省主管检疫部门取样检测了库存产品,未发现有毒物质甲胺磷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汪苏 陈茜】2月2日下午,“毒水饺”风波的当事企业天洋食品厂在河北石家庄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对此事件表示“十分震惊”,并对日本消费者表示慰问。这是事件发生后,天洋食品厂首次面对公众和媒体发表评论。
有消息称,目前除行政职员外,天洋食品厂所有员工已禁止外出,以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
2月2日下午,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称河北检验检疫局)也就此事件召开了发布会,称到目前为止,未在样品中检测出甲胺磷,也未在整个原料采购及加工生产流程中发现异常情况。
河北检验检疫局向《财经》提供的《输日速冻水饺中毒事件调查进展情况》(下称《调查进展》)显示,1月30日接到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后,该局先后两次对天洋食品厂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1月30日下午,河北检验检疫局对日方通报的两批货物(分别是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和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猪肉白菜馅水饺)的留存样本进行了取样检测,至1月31日凌晨,结果显示未检出甲胺磷。
1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组直接取样,再次检测,结果仍未检出甲胺磷。之后,河北检验检疫局采取扩大抽样检测和对包装袋检测的方式,分别于1月31日和2月1日,对于引发中毒事件的两批货物生产日期相邻的共计11天的产品留样和召回产品进行检测,截至目前,结果显示未检出甲胺磷。
《调查进展》称,河北检验检疫局还对工厂原辅料采购验收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储藏发运记录进行了审查,同时对管理、生产加工相关人员近30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调查进展》显示,天洋食品厂于1994年8月获得中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资格,1995年8月起,获准对日本出口偶蹄类动物热加工产品。在此前的中国国内检验检疫部门检查,和日本有关部门检查中均顺利通过,亦从未发生退货事件。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白主任告诉《财经》记者,中国禁止使用甲胺磷,天洋食品厂销往日本的食品都是在国内包装好才出口的。
另据日本共同社2月2日报道,两位原天洋食品厂员工在匿名接受该社采访时证实,天洋食品厂卫生管理严格,但一部分设备的底板上放置了驱鼠用的添有诱食性杀虫剂的粘鼠板。由此,该社报道认为不能排除在工厂内使用了某些有毒物的可能性。
这两位员工一是半年前辞职的19岁男性,一是两年前辞职的46岁女性。两人都是工厂附近的居民。其中,这位男性的姐姐目前仍在天洋食品厂工作。
两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制作饺子共有16道手工工序,卫生管理严格,除工作服外,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和眼镜。在这半年内,产品质量出过小问题,但并没有发生过残留农药事故。
关于工厂内有无使用杀虫剂一事,两人在接受日本共同社采访时称,工厂内曾使用过添有毒饵的粘鼠板,但没有见过农药甲胺磷。
2月1日晚间,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就此事件发表谈话,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并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严格管理,希望日本广大消费者在此案尚未查明之前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同时期待并相信事实真相会尽快查明。
另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在“毒水饺”事件曝光两天前,1月28日,进口天洋食品厂产品的日本JT食品公司母公司日本烟草产业(JT)公司股价曾下跌7.87%,成交量亦骤增近一倍。日本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认为其中可能涉及信息泄漏引起的内线交易,目前已着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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