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装修的家庭一定注意挑选符合新国标的燃气灶。今年5月1日,我国将实行新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版国家标准在主火功率、熄火保护装置、环保条款以及燃烧器料、检验规则等多处做出了修订,灶具产品的部分安全及技术参数较之前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部分修订后的标准甚至高于灶具业发达的欧美国家标准。
修订内容
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新标准要求全部类型的燃气灶都必须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消费者在使用燃气灶过程中,可能遇到灶火被风吹灭、被汤水溢出浇灭等情况,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能及时切断气源,避免事故发生。
至少设置一个大火力灶眼
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至少有一个灶眼的热负荷由原先的≥2.91千瓦改为≥3.5千瓦,这意味着燃气灶的火力将大大提高,消费者反映的部分燃气灶因火力小炒不了菜、煮不了饺子的现象将大为改观。灶具应有一个灶眼的火力在3.5千瓦以上,才能适应中国消费者的烹饪习惯。
铸铁燃烧器全部被淘汰
燃烧器火控部位应使用耐温大于700℃的材料。铸铁燃烧器将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耐高温程度更高的材料。
新标准部分高于欧盟标准,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中国烹饪方式要求灶具的火力必须提高,燃烧器火控部位耐高温程度也必须更强。因此提高了相应技术标准。
消费提示旧标准燃气灶年底前退市
新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所有企业必须按新标准生产燃气灶。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调整缓冲期,在2008年5月1日前生产的旧标准燃气灶,仍可在市面上销售。自2009年1月1日起,旧标准燃气灶不得销售,市面上的燃气灶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