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袋,并将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向顾客提供塑料袋。
塑料袋从发明至今已有106年的历史,如今已繁衍成庞大的家族,因其价格低廉、使用方便,且往往在购物时可以免费获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可以说,在人们的生活中,无处不有塑料袋的身影。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消费掉的塑料袋达数百亿个。然而,塑料袋的物理性质使其不易被微生物分解,也不易自行降解,即使深埋地下,历经几百年也难以腐烂降解,且严重破坏土壤的通透性,使土壤板结,影响植物生长。如今,处理塑料袋的方法不外乎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会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袋的大量使用,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随着经济增长的速度加快,资源紧缺问题日益凸显,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讲求生态效益迫在眉睫。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解决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把生态文明作为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这充分体现我党与时俱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新理念,也是科学发展观在环保方面的一个落实。在加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出台限塑令,可谓正当其时、意义深远。
现在,距离2008年6月1日限塑令的正式实施仅有几天的时间了,虽然大家都知道环境保护迫在眉睫,塑料袋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会造成严重的白色污染和资源浪费,但真正让人们改变十几年的购物习惯和生活方式,让免费塑料袋远离我们的生活又似乎很难。限塑令的实施,不仅仅是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更考验人们的精神文明、心态文明和政府的社会监管、服务能力。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强力介入,从宣传引导、政策制定、行业规定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下工夫,从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控制好销售和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用经济手段来培养消费者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从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
作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质监系统应本着规范为主、从严处罚的原则,采取宣传教育和全程监管相结合的措施,对塑料包装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和治理整顿。首先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排查,建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并全部实行动态监管,严查无证生产和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包装袋行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及要求,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限塑令,提高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节能意识和安全意识。
限塑行动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是一件有利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好事,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每个人都应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和执行限塑令,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挑战固有的生活方式,让菜篮子、米袋子重返我们的生活!同时,包装生产企业应尽快转型,研发和生产出使用方便、结实耐用、便于清洗、价格低廉且可降解的塑料袋替代品,这样的话,相信人们会很快改变原有习惯,走向绿色购物,最终彻底告别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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