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是家用太阳热水器和太阳能空调采暖工程应用的关键部件,主要用于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真空管型太阳集热器、各类太阳热水工程等。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太阳热利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6个省、直辖市48家企业生产的6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4%。
此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7049-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规定的要求,对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的空晒性能参数、闷晒太阳辐照量、平均热损系数、真空品质、耐热冲击、耐压、抗机械冲击、太阳透射比、太阳吸收比、结石、节瘤、开口端选择性吸收涂层的明显变浅区、真空集热管的长度偏差、真空集热管的弯曲度、距开口端的罩玻璃管径向最大尺寸与最小尺寸的比值、真空集热管的封离长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平均热损系数不合格。平均热损系数主要体现了真空集热管的保温能力,平均热损系数越低,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散失的热量越少。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7049-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规定,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管的平均热损系数不大于0.85W/(㎡·℃)。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平均热损系数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真空管的平均热损系数高,真空管保温性能差,吸收的热量保存不住,起不到应有的节能效果。
2、个别产品真空品质不合格。真空品质反映了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的真空寿命,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的真空寿命越长,则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的寿命越长。真空品质是将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的内玻璃管置于350℃的环境下,保持48小时,观察吸气镜面的长度消失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7049-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规定,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管的吸气镜面长度消失率不大于5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真空品质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导致真空管的使用寿命短。
3、个别产品太阳吸收比不合格。太阳吸收比反应了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吸收太阳能辐照的能力,太阳吸收比越高,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吸热性能越好。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7049-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规定,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管的太阳吸收比应不小于0.86。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太阳吸收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导致真空管吸收热量的能力低。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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