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省级地方标准《冷库节能操作技术规范》审定会在杭州举行。经过由省节能协会、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海力生集团、市经贸委等单位7名专家、教授认真审查,一致予以表决通过。
此次专家审定组组长省能源监察总队长胡淼龙教授级高工代表专家审定组提出了5项主要审定意见并指出:一是该标准的制定任务来源明确,送审材料齐全,编写格式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二是该标准的制定为规范浙江省冷库节能操作技术、减少冷库使用能耗、提倡节约型社会、提高冷库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全社会的社会效益提供了依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三是该标准是根据科研院校和冷库节能专家的研究成果及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而编写的,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是目前我国首创的冷库节能方面的标准。四是提出了包括把标准名称改为《冷库运行节能技术规范》等10条修改意见。五是建议标准起草单位普陀质监分局和汇丰节能技术研究所根据专家审定组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尽快形成报批稿,经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报省局批准后在年内发布实施。
这标志着普陀由此诞生了第一个由质监部门制定的省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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