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已于2008年3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08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代替GB713-1997和GB6654-1996,并在材料牌号表示方法有所改变,材料化学成分等技术要求有所提高。
为解决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的制造、使用等方面在新旧标准衔接时可能出现的情况,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及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年8月6日在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标准执行中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经研究,确定了新标准过渡期。我局将于近期发文,对钢板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等单位过渡期内采用标准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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