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过程中发现,许多备案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存在制造年限过早、耗能较大等问题,部分甚至是几十年前生产的产品。这些产品普遍存在结构设计笨重、制造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维护保养状况不佳、使用与我国标准不同的电压、频率等现象,属于高能耗、低效率、高风险的旧机电产品。 产品能耗问题目前已在世界各国引起高度关注,如欧盟制定了EuP指令,以期降低使用能源产品对环境的破坏;我国也修改、制定了《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对旧机电产品的能耗、年限等还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旧机电产品能耗检测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因此,检验检疫部门认为进口旧机电产品能耗检验标准亟待规范: 一是建立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能耗检验监管体系。参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将进口旧机电产品能耗检验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是明确旧机电产品能耗检验的量化指标。明确旧机电产品中电机节能的量化指标,研究旧机电产品年限与耗能、污染的关系,出台合理的限制措施,严格限制高耗能旧机电产品进口。 三是进一步规范旧机电成套设备进口备案和检验工作。在进口旧机电成套设备的备案、装运前检验和到货检验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和旧机电能效量化指标的,不得批准、起运、进口,已经进口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退运或销毁。 四是鼓励企业对已进口的高能耗旧机电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在旧机电设备能耗量化指标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应制定相应办法鼓励企业对已进口的高能耗机电设备和生产线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政策支持。(张坤明 陈培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