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4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2%。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部分产品防护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主要是电气柜顶部有百叶窗、侧面有未堵的通孔、门框无密封条、按钮版无密封垫等问题,不能防止灰尘、昆虫、液体等进入电气内部,不能防止意外短路或火灾等情况发生。 个别产品电击防护项目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26.1-2002《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气柜内所有裸露的危险电压部位直接接触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2X。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电击防护不合格,主要是380V电源进线端子的金属体裸露和电器件连接端子裸露,没有防护隔板和警告标志。 个别产品保护接地项目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26.1-2002《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气设备和机械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连接到保护接地电路上。无论什么原因(如维修)拆移部件时,不应使余留部件的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中断;电气设备安装在门、盖或面板上时,应确保其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保护接地不合格,主要是电气柜门和操作面板没有接地线。 个别产品几何精度项目不合格。机床是用来加工零件的,几何精度是机床的重要性能。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几何精度不合格,影响机床性能。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将继续对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电加工机床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