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壹周刊》7月14日披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影星成龙代言的霸王洗发水含有被美国认定为致癌物的二恶烷。这条消息出来之后,霸王股价早盘即暴跌14%。
说到这个二恶烷,大家会觉得很陌生,简单来说,其实它就跟食品里面添加的苏丹红一样,有着极强的危险性,但很遗憾,在我国,这种添加剂最多不能添加多少,也跟当年的苏丹红一样,是没有标准的。
霸王公司首席执行官万玉华觉得很冤,他说,全行业都在用这个二恶烷,并且他强调:产品中含少量二恶烷,是绝对对人体无害的。万玉华的底气来自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目前的化妆品规范2007版中,不论是原料还是产品中,对被副产品带入的二恶烷含量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曾表示,化妆品中含微量二恶烷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这个表态,恐怕也给了添加二恶烷这一行业惯例的形成以“底气”。
查阅资料可以知道,美国对洗发水原料的行业标准为20PPM以内,成品的二恶烷含量应在10PPM以内(PPM即指百万分率),澳大利亚卫生局则认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恶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但在我国,这个限值却一直是个空白。虽然霸王公司一直声称“旗下产品中二恶烷含量均小于10ppm,远低于世界安全指引”,但经验告诉我们,在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这个说法也就只能将信将疑。
很自然地,我想到了苏丹红事件以及之前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每次事件中,我们都不得不感叹“原来我国对相关添加剂的使用没有硬性标准”。而在这些事件中,呼吁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近乎严苛的标准接轨,也都是最强的声音,但遗憾的是,类似呼吁不断出现,说明相关部门根本没打算接轨高标准。
洗发水虽然不是吃的,但一句“二恶烷可以致癌”也足以让你色变,在日用消费品的添加剂使用中,我们与苏丹红一样,处在了空白的保护中。很明显,光是一句疏忽,并不能解释这种令人愤怒的现状——光是二恶烷在美国被认定为致癌物,我们就必须有强制性的安全标准。或许每个国家对二恶烷最高限量的认定会有所不同,但安全标准整个是空白,却怎么也说不过去。事实上,我认为,在存在危险性的化学添加剂问题上,不管是食品还是日用品,为减少伤害国民的风险计,都应该制定偏向于严格的安全标准,毕竟,没有什么东西比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更重要。但奇怪的是,无论是食品安全标准还是日用品安全标准,我们却总是要落后一大截——要么没有安全标准,要么就是标准低得可怜。让人们时时生活在未知的危险中,这实在是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霸王的二恶烷风波,只是再次强调了这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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