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价廉的特点,被市民特别是广大工薪阶层所青睐,并成为城市道路不可或缺的主要交通工具。
来自杭州交警部门的数据,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发生的电动车重大交通事故就有138起,分别造成146人死亡和49人受伤。从近两年的情况看,平均每个月就发生14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14.68人死亡。
电动自行车在给公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电动自行车超标,许多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在设计上普遍存在超速、超重、超大的"三超"问题,按照经销商的说法,不"超"不足以吸引购买者的眼球;同样,对于众多的购买者来讲,就要买这种大功率的"三超"车。这种供需要求的一致性,就形成了超标电动自行车买卖市场的火爆。
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电动自行车生产设计的"限速、功率、重量及外形"统一的国家标准,而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只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并没有统一规定电动自行车生产设计的"限速、功率、重量及外形",从而造成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功率过大,行驶速度过快,重量过重的现象,给交通事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一系列的交通事故。
须制定统一的"限速、功率、重量及外形"的电动车生产设计国家标准,才能减小交通事故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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