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是国内是非常畅销的一种特色饮料,它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多喝果汁,对于平衡膳食、提高机体免疫力、改善亚健康等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果汁的营养价值与果汁含量密切相关。据了解,目前我国只能对橙、柑、橘浓缩汁和果汁以及果汁饮料,通过国家标准《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143-2008,根据果汁中可溶性固形物和6种组分实测值经计算后求得样品中的果汁含量,而对其他果汁的含量目前国家没有可测定的标准,产品中果汁含量是否标实相符,目前没有办法核实。由于果汁或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越高,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就越高,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通常用折光计测算所得的折光度表达,所以企业生产中会参考折光度这项指标。
第一,相关行业标准不健全,企业各行其是,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监管。
截至目前,除浓缩橙汁GB/T 21730-2008、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的测定有国家标准外,其他水果浓缩汁、果汁和果汁饮料果汁含量测定均没有国家标准,各企业均是根据自己制定的标准组织生产。例如,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申安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对苹果汁、桃汁、杏汁、梨汁复原后果汁和果肉泥均制定了自己的"标准折光度",但各不相同,且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标准也不一致。即使是同一种果汁,同一企业在生产不同规格产品时所定"标准折光度"也不一样。如有的企业在生产100%纯苹果汁时,内定按"标准折光度"10%的数值进行配料;而在生产苹果汁饮料时,则内定按"标准折光度"8%的数值进行配料。
对于那些无内定"标准折光度"的企业,其产品中果汁含量则是谁也说不清楚了。由于没有相关行业标准,厂家凭良心组织生产,难免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这一问题不解决,不利于规范企业组织生产,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政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果汁含量存在人为因素。
在调查中发现,因为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有的企业依据其自定的"标准折光度"计算,其产品的果汁含量明显低于其标注的果汁含量,这就是涉嫌以次充好的故意行为了。这一问题不但在一些小型企业存在,在个别大型企业也存在。某公司生产的桃汁饮料,成品上标注桃汁含量为20%,依外购浓缩果汁折光度、自定的"标准折光度"和其桃汁饮料配方测算可得实际桃汁含量仅15.3%。而某厂生产的桑椹汁饮料,成品上标注的果汁含量为65%,依外购浓缩果汁折光度、自定的"标准折光度"和其桑椹汁饮料配方测算可得实际果汁含量只有28%。
希望国家早日出台果汁及果汁饮料的行业标准,以确保果汁及果汁饮料的质量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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