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启动民政标准化试点工作后,截至目前已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8项,承担国家标准1项,开展国家级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自治区级试点项目6个。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规范》、《自治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等8个地方标准已编制发布;《少数民族语地名汉字译写规则·维吾尔语》国家标准待发布;《社区电子网格化管理规范》、《婚姻登记办理程序》等7个地方标准待专家组评审……标准化试点工作对新疆民政管理和服务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逐年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