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可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同产品、不同原材料等,参考调整系数,执行相应的定额……9月30日,从山西省水利厅获悉,经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批准,《山西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定额》)从今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定额》分为农业用水、工业企业和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三部分。
在农业用水定额方面,综合考虑自然条件、作物种类、灌溉方式、农艺配套措施、用水需求等影响因素,重点考虑了井灌、渠灌、井渠结合三种水源情况;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传统地面灌、喷灌、滴灌等五种灌溉形式,涉及作物、灌溉工程形式、水源类型、灌区规模等不同组合形式4个大类,10个中类,109个定额值。
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给广大企业,特别是用水大户敲响了警钟。综合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对部分行业用水定额做出了调整,对部分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特别是煤炭开采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用水定额进行修正、补充。另外,工业企业可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同产品、不同原材料等,参考调整系数,执行相应的定额,共4个门类,405种产品定额值。
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方面,修正和补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新闻和出版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共8个门类,72个类别定额值。
据了解,《定额》相较于山西省2008年曾发布实施的《山西省用水定额》,在行业分类、行业覆盖面、定额指标等方面均有不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