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12〕5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将根据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工作整体安排,在2012年复审修订计划和后续工作中下达(已下达修订计划的除外)。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国家认监委 2012年8月7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将根据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工作整体安排,在2012年复审修订计划和后续工作中下达(已下达修订计划的除外)。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国家认监委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