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竞争违法风险关键点明示,让企业能够投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一个竞争合规的要求,相当于为提升企业竞争能级开了“外挂”。12月1日,上海发布《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上海市地方标准,这也是全国首个引导企业全方位开展竞争合规建设的推荐性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该《合规指南》的出台成为上海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的最新成果,不仅促进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同时对接国际规制环境,有望成为上海标准国际应用的范例。
建议企业建立竞争合规机制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日,为激发市场活力,上海临港新片区强化竞争政策试点11条措施。而此次发布的《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就是在临港试点新政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规定了经营者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包括领导、组织、过程、保障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本市各类经营者开展竞争合规管理,行业协会也可参照本标准开展竞争合规管理,国内外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可以标准化的内容为参考,对经营者竞争合规提供指引。
据悉,《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给企业提供系统性指导,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建议企业建立体系化的竞争合规机制,从文化培育、培训、高层审核、层层责任落实、加强审核和风险识别与评估、建立内部发现机制等角度全方位着手,从PDCA角度把竞争合规能力提升上升到系统规划、持续改进的通盘考虑。同时,与企业现行标准“兼容”,鼓励建立竞争合规体系。
重点领域、环节、人员有明确规定
《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对竞争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都有明确规定。如对重点领域,经营者应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竞争合规管理:
一是与其他竞争者或组织其他竞争者就商业安排、市场信息等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沟通;
二是参与行业协会或其他有关机构组织的同行业会议;
三是与交易相对人就转售价格进行沟通或者安排;
四是在经营者市场份额较高情况下,与交易相对人作出有关交易对象、交易条件、销售与经销渠道等方面的安排;
五是在收购兼并、设立合营企业、资产收购等交易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及其他反垄断合规问题;
六是经由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能涉及滥用行政权力的授权、安排下,经营者实施的经营行为。
竞争合规管理融入国际通行管理模式
“该地方标准是在竞争合规的总体框架下,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管理体系建立和业务实际,将竞争合规的总体要求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并根据自身状况不断细化和完善,从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正常经营,是与企业的现行管理标准相兼容的,企业无需打破原有管理体系再重新建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副主任王峥表示,该标准使企业将竞争合规的管理工作融入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既能有效开展竞争合规的工作,又不至于为满足竞争合规要求而投入过多的管理成本。
王峥透露,该标准参阅了国外成熟经验和国际标准,诸如ISO
19600-2014《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等,引入诸如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模式的理念,力求树立竞争合规标杆从而引领全行业合规经营。
“以系统化的思维,从全面质量管理的角度,以竞争合规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依靠全体员工,以科学严密的全过程手段从而具有防止违法违规的高度预防性,是能够使企业自身、员工、供方、合作伙伴或社会等相关方都避免违法违规,使企业达到长期合法经营的一种管理途径。”王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