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修订背景
我国是一个严重缺铜的国家,铜资源自给率不足20%。再生铜的使用可以追溯至建国初期,使用再生铜原料,能够极大的缓解我国铜资源保有量低,长期依赖大量进口铜精矿的问题。
《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23国家标准,聚焦再生铜原料的回收处理、使用和监管要求,一方面与海关、环保部保持密切沟通,坚决拥护国家政策,确保禁止、限制进口的废铜能够阻挡在国门之外,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国内巨大铜消费市场的需求和依赖性,保障高品质铜原料能够顺利进行国内外贸易。通过科学界定再生金属原料与固体废物,统一各相关方认识,给出了再生铜原料新的标准要求。
二、主要技术内容
《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23国家标准规定了再生铜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入厂检验、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再生铜原料。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外观质量、放射性污染、危险废物、夹杂物和涂层、挥发物、铜实物量和其他要求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回收铜原料”、“放射性污染”、“拆解”、“破碎分离”、“分选”,全文将“金属铜量”更改为“铜实物量”,“水分”更改为“挥发物”,删除了“金属总量”;为了更好的辨别原料的品质,本标准按表观特征、来源和预处理加工方式将再生铜原料由原来五类更改为铜线、混合铜料和铜米三类和8个子类别;标准要求中增加了“外观质量”、“危险废物”的要求,将“铜含量”和“金属回收率”的要求调整至“入厂检验”,“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更改为“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按照SN/T 0570规定进行”,增加了危险废物的检验方法、夹杂物检测中抽取铜米原料样品的规定,“检查和验收”更改为“出厂检验”、“组批”更改为“检验批和组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由50t更改为25t。
三、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再生铜原料的回收、贸易,消除各相关方在高品质铜原料的认知差异,明确再生铜原料为可直接生产利用即直接投炉熔化,明确了出厂检验和入场检验的项目,进一步解决了再生铜原料与铜及铜合金废料的区分问题。
标准清晰的给出了各类原料的名称及代号,强调分类装运和贸易,夹杂物指标要求远高于进口废物环控标准;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对原料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夹杂物、挥发物、铜实物量、金属回收率以及具体的检验方法做出了详细规定,整体水平较上一般标准有较大提高。本标准整体技术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使用再生铜料能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减少碳排放。我国再生铜的使用占铜总消耗量30%,据初步测算,相比于铜精矿,1吨再生铜制品可节能约1054千克标煤、节水约395千克、减少固废排放约380吨,保障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