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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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8353-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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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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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棉花加工企业的基本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棉花加工企业的管理和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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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Basic technical condition of cotton processing enterprise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8353-2001;被GB/T 18353-2018代替 |
中标分类: |
纺织>>纺织综合>>W05工艺 |
ICS分类: |
纺织和皮革技术>>59.020纺织工艺 |
采标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2-31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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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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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1-04-17 |
提出单位: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归口单位: |
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起草单位: |
中国棉花协会、中国纤维检验局、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等 |
起草人: |
胡春雷、徐水波、康玉国、杨照良、李槿一等 |
计划单号: |
20064007-T-442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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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B/T18353—2001《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8353—2001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了主要技术要求中轧花、打包的技术指标。
———明确了在加工回潮率为6.5%~8.5%的标准级籽棉时,锯齿轧花机台时皮棉产量不低于800kg,皮辊轧花机台时皮棉产量不低于100kg,每条轧花生产线的皮棉产量不低于3200kg/h。
———明确了加工后的棉纤维应使用公称力为4000kN 以上的打包机打包。打包机台时产量不低于4000kg。
———明确了皮棉成包时可使用回潮率在线自动检测装置测定回潮率。
———增加了样品保管。
———在棉花加工工艺流程中增加了切取棉样、在线测量回潮率、条码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条码等环节。
———在技术经济指标中增加了每吨皮棉耗塑料捆扎带、塑料包装袋的经济指标。
———增加了棉花加工企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明确了企业皮棉年加工能力应大于5000t。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棉花协会、中国纤维检验局、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北京中棉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邯郸金狮棉机有限公司、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春雷、徐水波、康玉国、杨照良、李槿一、余泳、李久喜、王瑞霞、岳洪壮、苏英杰、季宏斌、杨丙生、李利民、尹青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353—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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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主要技术要求1
4 棉花加工企业质量管理3
5 棉花加工企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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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03 棉花 细绒棉
GB6975 棉花包装
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786 棉花分级室的模拟昼光照明(GB/T13786—1992,eqvISO4911:1980)
GB18399 棉花加工机械安全要求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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