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1297.12—1989《电光晶体铌酸锂、磷酸二氢钾和磷酸二氘钾消光比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与GB/T11297.12—1989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
———对原部分的名称进行了修改。原部分名称“电光晶体铌酸锂、磷酸二氢钾和磷酸二氘钾消光比的测量方法”改为“光学晶体消光比的测量方法”。本部分还将标准适用范围扩展到采用其他波长测量的单轴和等轴光学晶体;
———对原部分测量系统消光比指标进行了修改,原部分测量系统指标为100000∶1,需配备输出功率较高(P≥15mW)的氦氖激光器。现部分测量系统指标修订为50000∶1,采用输出功率大于2mW 的氦氖激光器;
———原部分消光比指标表示方法只有×××××∶1。本部分增加了分贝表示方法;
———本部分增加了将被测晶体置于正交偏光系统中时透射光强取最大值;
———本部分增加了测量系统应采用必要的光屏蔽措施的要求;
———本部分增加了测量环境条件要求;
———本部分增加了被测晶体两通光端面的粗糙度要求;
———本部分增加了测试系统的通光孔径为5mm 的规定,供、需双方还可根据样品尺寸协商确定通光孔径的大小;
———本部分增加了光束直径为被测样品直径的90%的规定,供、需双方还可根据样品尺寸协商确定光束直径的大小。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六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克诚、金中洪、杨洁、张晓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1297.12—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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