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基地评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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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199-2021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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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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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的分类及内涵、申请条件、基地评定、基地复核和撤销评定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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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ducation and tourism base for health cultur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实施日期: |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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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特色旅游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刘冬云、刘国强、赵曾艳、孟庆春、杨叶飞、孙建林、周任重、胡芷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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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特色旅游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冬云、刘国强、赵曾艳、孟庆春、杨叶飞、孙建林、周任重、胡芷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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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地分类及内涵1
41 医疗机构类基地及内涵1
42 场馆类基地及内涵2
43 公园类基地及内涵2
44 教育科研机构类基地及内涵2
45 企业类基地及内涵3
46 养生保健类基地及内涵3
47 其它类3
5 申请条件3
51 基本条件3
52 宣教条件4
53 旅游条件4
54 管理条件5
55 其他要求5
6 基地评定6
61 评定等级6
62 评定机构6
63 评定程序及方法6
64 评定复核6
65 撤销评定6
附录 A(规范性) 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 8
附录 B(资料性) 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申请表 11
附录 C(规范性) 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定结论表 13
参考文献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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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0—2014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通用符号要素
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9095—201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37487—201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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