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正在酝酿一系列对策,将从制订行业排放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行清洁生产等方面入手,根治制革业污染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这些措施包括:
一是制订《制革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我国制革行业执行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皮革工业)》,难以满足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应根据制革业废水的特点,按照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尽快制订《制革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是制订全国制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目前,我国制革小厂众多、超标排污严重,不利于该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应坚决取缔规模以下制革企业,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制革企业。
三是实行集中治污。应充分发挥现有皮革制造、加工基地的集中发展优势,通过专家设计、专门处理、专业管理,集中处理制革污水,确保达标排放。
四是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应大力推广现有清洁生产技术,并在铬回收利用、污泥处理等末端技术和全过程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方面加大科研投入,走生态制革之路。
五是组织开展制革行业现状调查评估工作。在行业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全国制革行业水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和技术导则,着手编制“十一五”全国制革行业水污染防治规划。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制革行业污染治理存在三大难题:
一是国外制革企业向我国迁移,增加了我国的污染负荷。近5年,制革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中,三资企业已占到41%,我国正成为制革行业污染的受纳者。
二是规模以下制革企业废水排放难以达标。由于中小型制革企业难以通过大规模生产经营和集中治污取得应有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常常造成大量废水不经处理或只经过简单处理就排放到水体中。
三是“绿色壁垒”成为制约我国皮革及其制品出口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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