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各位专家:
由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上海摩托车研究所、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的《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制定任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电子信箱:wangqing@tju.edu.cn,tmtchwj@tju.edu.cn
邮寄地址:天津大学内 国家摩托车质检中心(天津)
邮政编码:300072
联系人:王青,贺文杰
传真:022-27405251
联系电话:13752598966
附件1:《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委会 200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