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各位专家:
由上海摩托车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的《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制定任务,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电子信箱:linaz@smvic.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南路68号 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邮政编码:201805
联系人:赵丽娜
传真: 021-69502063
联系电话:021-69502063
附件1:《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委会 200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