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以来,我国茶叶出口一直保持较稳定的增长。但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保护健康为由,增加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种类,提高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以欧盟为例,自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更为严格的茶叶在残标准后,又陆续出台新的茶叶农残标准,2003年的茶叶农残新标准更是达到了193项。有关部门按照欧盟2003年执行的标准对我国历年来出日茶叶样品的农残超标率的检测样本数据进行了对比,其中2001年的样品超标率为29%,2000年为62%,1999年为80%。由此可见,不断提高的农残限量标准成为了当前茶叶出口最主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使得我国茶叶出口欧洲一度受阻,几年来一直呈下降的态势。2003-2004年,欧洲几乎全面禁止了对我国农残问题突出的乌龙茶的进口。
一、国内外茶叶标准(技术法规)分析
茶叶国际标准主要以iso3720:1986《红茶-定义和基本要求》为代表。标准对红茶中化学成分作了要求,全世界共有30多个国家采用这一标准,其中包括世界主要茶叶出口国印度、斯里兰卡和肯尼亚等,以及某些主要进口国,如英国bs6048-1990《红茶》标准,基本参照国际标准。
我国茶叶标准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类别分为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包装/贮运标识标准等。如gb9679-1988《国家茶叶卫生标准》、gb/t5009.57-2003《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14487-1993《茶叶感官审评术语》、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db31/t215-1-1998《茶叶的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等。
茶叶指标评价可分解为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安全指标三部分。2004年颁布的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规定了水分、灰分、水浸出物等3项理化指标和铅、联苯菊酯等9项安全指标。
而国际或国外标准主要是方法标准,其卫生指标主要是在技术法规或指令中加以规定,如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欧盟的2000/42/ec、2003/69/ec指令等等。
从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来说,我国标准已处于国际水平。部分标准如gb18650-2002《龙井茶》更是代表了世界绿茶的先进水平。
对于安全指标,目前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中涉及到的氯氰菊酯、敌敌畏、杀螟硫磷等农药残留指标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有毒有害元素中主要涉及了铅、铜和氟化物。ny659-2003《茶叶中铬、锅、汞、砷及氟化物限量》中规定氟化物含量≤200mg/kg,目前我国茶叶生产中基本没有氟超标现象。另外还有有害微生物,由于茶叶属于干燥食品,而且所含蛋白质较少,不具备提供微生物生长的条件,主要在加工过程中存在污染的可能,所以国内外涉及微生物的要求较少。
国外发达地区和国家,以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为由,对茶叶制定了非常苛刻的农药残留限量(mrls)标准,例如欧盟规定农残指标就有近200项,包括乙滴涕、2,4,5-涕、杀草强、敌菌丹(四氯丹)、氯丹等等。日本超过80项,包括2,4,5-涕、敌草净/二嗪磷、比久、异狄氏剂等等。欧盟对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订的十分严格,许多标准采用其仪器检测低限lod作为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其中大部分是我国目前技术水平无法检测的,而针对我国常用农药也规定得很严格,如2000年6月22日发布的欧盟委员会指令2000/42/ec将氰戊菊酯最新欧盟限量提高到0.05mg/kg,远远高于我国的0.1mg/kg,这也是导致我国茶叶的氰戊菊酯超标率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因素。2002年12月16日颁布的新标准中将乐果由0.2mg/kg变为0.05mg/kg,是我国指标的两倍,同时还新增加了如s-421(八氯二丙醚)0.01mg/kg、阿维菌素0.02mg/kg等严格的限量标准。欧盟的指标带有一定的针对性,具有明显的技术壁垒倾向。
自1995年以来,我国茶叶出口一直保持较稳定的增长。但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保护健康为由,增加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种类,提高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以欧盟为例,自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更为严格的茶叶在残标准后,又陆续出台新的茶叶农残标准,2003年的茶叶农残新标准更是达到了193项。有关部门按照欧盟2003年执行的标准对我国历年来出日茶叶样品的农残超标率的检测样本数据进行了对比,其中2001年的样品超标率为29%,2000年为62%,1999年为80%。由此可见,不断提高的农残限量标准成为了当前茶叶出口最主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使得我国茶叶出口欧洲一度受阻,几年来一直呈下降的态势。2003-2004年,欧洲几乎全面禁止了对我国农残问题突出的乌龙茶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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