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公安部颁布的新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正式实施。199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92)标准同时废止。
新标准对号牌分类、登记编号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规定进行了调整。
新标准调整了大型汽车号牌(黄牌)的使用范围,对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多于9人且少于20人的载客汽车(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由原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调整为核发“大型汽车号牌”(黄牌)。对原来已经领取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时换发,除此以外不强制换牌。
新标准实施后,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路面上行驶的6米以下载客汽车有的悬挂黄牌、有的悬挂蓝牌的情况。这种情况会逐步随换牌而统一。
北京市此次为6米以下载客汽车核发、换发的黄牌均为“京E”号段(今后如启用其他号段将另行公告),行驶证登记车型不变,仍为中型客车,不受大型客车交通限行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