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案”中质疑声起
当陈胡“馒头案”硝烟渐散时,南京一个新“馒头案”又引起了人们对食品标准与安全的极大关注。
4月3日,家住南京河海大厦的林先生发现,春节期间从附近超市买的速冻馒头已经变质,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赔。超市工作人员指着馒头包装袋上“18摄氏度以下保存12个月”的食品标准说明称,馒头变质的原因很可能是林先生保存不当。林先生解释说,馒头自买回后一直放在冰箱冷冻室里,况且超市同样无法证明馒头在售出前也始终在18摄氏度以下保存。最后在与厂家协调后,超市方面替林先生免费更换了新食品,但双方针对矛盾症结所在——保质标准,均提出质疑。林先生认为,产品在保质期内就变质,说明标准有脱离市场之嫌;商家则称,速冻食品保质期问题已多次发生,使其正常销售受到影响。
然而被他们质疑的保质标准是权威的国家标准。之后记者在南京几大超市调查发现,无论是汤圆、水饺、馄饨等米面制品,涮羊肉片、虾仁、甜粟米等生鲜食品,还是汉堡、虾饺、鸡翅等熟制品,几乎所有的速冻食品都写着“18摄氏度以下保存12个月”。
脆弱的 18摄氏度冷链
科学设立的国家食品强制性标准,到了流通环节会“不科学”?要达到“18摄氏度以下保存12个月”的标准,目前国内大型速冻食品企业都已用专业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生产过程中冷链安全不必担心,但实际流通中冷链能保持完好无损吗?
商家冷藏设备质量和运行状态的不稳定,成了冷链的一个“软肋”。记者前天来到南京大行宫附近一家大型仓储式超市,在17∶15时,该超市有7个封闭式冷柜屏幕上显示的温度达不到18摄氏度,其中右手第二个显示4.8摄氏度,右手第四个冷柜甚至在5分钟之内从3.8摄氏度飚升至9.8摄氏度,而这些冷柜中储藏的正是标明需“18摄氏度以下保存”的速冻食品。在其他几个超市,这种封闭式冷柜不稳定现象也普遍存在。
敞开式的冰柜方便了顾客,但冷链在这里更没了踪影。南京宁海路社区一家超市的店长向记者坦言,他们的敞开式冰柜,平时大概能维持到7摄氏度到 11摄氏度,但受环境影响大, 3、5摄氏度也是常事,至于放在最上面的速冻食品,天热时保不准会在零上。
调查得出了一个让记者吃惊的结论:大部分速冻食品无法保持在国标规定的温度下储藏。据西门子公司曾进行过的一个实验:一个在18摄氏度可保存12个月的普通速冻食品,在2摄氏度下只能保存2个多月,因此许多速冻食品的保质期势必大打折扣。
国标也要经受市场检验
部分速冻食品企业也承认在保质标准上面临尴尬。南京晶品食品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王知冬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也时常遇到产品在保质期内被要求退换货的情况。针对流通现实状况,晶品公司曾经实行过6个月的保质期,但因为要执行国家的强制标准,后来还是改回了“18摄氏度以下保存12个月”。
“国标是否能为消费者真正做到安全提示,这很重要”。从事医药工作的李建军先生向记者解读了速冻标准:其设定的“18摄氏度”可以使各种细菌处于完全抑制状态,从而降低各种生化反应的速度,减缓速冻食品的腐烂变质过程。他建议,速冻食品可以参照奶业标准,在保留原有“理想”保质标准同时,降低“门槛”多设一、两个保质期和相应储藏温度,让消费者在保藏时心里多个谱,比如目前光明巴氏奶就设置了“4摄氏度7天”、“7摄氏度5天”两个保质期,卫岗巴氏奶更是设了“0—4摄氏度10天”、“7摄氏度5天”、“10摄氏度3天”三个保质期。
但多年经营食品零售的徐鹏先生对速冻标准能否“人性化”表示悲观,据他透露,有关速冻食品的三个主要国家标准都有企业参与起草,因此从行业角度考虑自然会多一些,“18摄氏度以下保存12个月”,可以给企业充裕的物流与销售时间,如果把标准温度提高并缩短保质期,很多远销外地的产品也许上柜没两个月就得撤下来,企业损耗将大大增加。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师给了记者希望,据他介绍,我国食品加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达二千多个,有关部门正着手对一些国标进行补充、修改。
记者在截稿前获悉,菏美尔公司的速冻猪柳、牛腱等产品的外包装上,“18摄氏度以下保存180天”旁已经打上了“0 —4摄氏度保存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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