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发展基础上,经过近3年不懈努力,江苏省苏州市不久前已通过有关测评,率先实现了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成为江苏全面小康建设的先行军。
江苏省委、省政府依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量化制定了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其中富民是核心指标。 2005年底,在涉及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发展、生态环境4个方面的25个考核指标中,苏州有22个完全达标,且都不同程度地高于省目标值。去年,苏州市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为5.4万余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276元,农民人均收入达8393元,全市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达98.3%。
据悉,苏州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做法是:在目标定位上,“快中求好,好中求优”;在路径选择上,“扬长补短,整体推进”;在工作方法上,“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在组织保障上,“全市一盘棋,凝成一股劲”。
苏州在全国率先突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率先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一个体系两种办法,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对接;率先提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将从今年9月开始实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苏州也实现了经济与人口、环境、资源的相对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