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2006内燃机可持续发展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罗毅表示,国家将坚持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并重申了轻型车国III、国IV和重型车国III、国IV、国V标准的执行时间,同时将非道路使用发动机污染源纳入控制体系。这对于此前一些厂家关于排放标准实施进程是否过快的议论,给予了明确回应。 在论坛上,美国西南研究院、奥地利AVL、德国FEV、戴-克、博世等10余家国外公司和科研机构进行了专题报告,与中国内燃机行业的同行进行了学术交流和研讨。 从报告内容来看,此次论坛关注的三大类议题是:未来能源结构和替代能源的选择;商用车重型柴油机欧IV、欧V技术的解决方案;高效低耗汽油机技术的发展。 其中关注最多、报告内容最丰富的就是商用车重型柴油机欧IV、欧V技术的解决方案。目前我国内燃机行业,自主研发水平最高、自主品牌占有率最高的就是商用车柴油发动机领域。面对不断加严的排放标准,玉柴、上柴、潍柴、锡柴等主要柴油机企业已经初步完成了各自产品系列的国III升级,正处在为未来发展国IV、国V机型选择技术发展路线的关键时期。吸取了国外同行的经验,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技术路线是这些企业最关心的议题。 值得关注的是,在讨论未来技术发展的同时,与会代表指出,对于现阶段仍然以石油作为内燃机主要燃料来源的现状,一方面发动机生产厂和整车厂要积极开发新型降排技术;另一方面石化企业必须保证供应相应水平的高品质燃油,否则仅靠单方面的技术进步是不可能达到未来的排放要求的。
相关链接 在全国范围内,轻型车新车型式核准自2007年7月1日执行国III标准,2010年7月1日执行国IV标准。相应标准新车的注册登记、销售和使用的实施日期顺延一年。 重型车新车型式核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III标准,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国IV标准,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国V标准。相应标准新车的注册登记、销售和使用的日期顺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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