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德州市建委获悉,按照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要求,山东全省所有城市的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标准。措施的出台,将促使大量节能房地产项目开工。 目前,德州市区现有居住建筑约38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约1100平方米万,2006年对既有建筑开始实施有计划地的节能改造,预计将达到80万平方米。今后20年,每年按递增10%的速度进行节能改造,预计到2015年既有建筑经过改造均能达到节能标准。该市建委墙改办的工作人员为节能型建筑算了一笔经济帐,若在冬季采暖期内室温保持16℃以上,夏季室温保持28℃以下,节能建筑比非节能建筑每平方米年节约标煤16.8公斤以上。 为此,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监管力度,把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实行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节能施工检查、节能建筑认定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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