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综合报道 "酒是陈的香"这句流传多年的话或许将被重新改写。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实施《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任何以陈酿葡萄酒忽悠消费者的行为已经被"喊停"。可记者从外地一些超市搜集信息发现,仍有部分商家通过各种手段促销标有年份的葡萄酒。
超市打折促销陈年葡萄酒记者走访部分超市发现,葡萄酒打折销售的现象十分多,促销手段也多种多样。如广州某家超市,消费者只要一次性购买商品的金额超过一定额度,就能用几十元换取原价100元的陈年葡萄酒。当地另一家超市,则打出了葡萄酒8折促销的招牌。记者留意到,打折的大部分是宣称陈酿的葡萄酒。有意思的是,一款葡萄酒产品对年份的表述还遮遮掩掩:"葡萄酒来自30年的葡萄树"。销售人员说,"最抵买"的标有年份的葡萄酒原价128元,而现在只要 20元。
勾兑陈酒当老酒卖高价之所以出现目前的这种情况,是因为之前的葡萄酒市场太乱了。一位葡萄酒技师告诉记者,许多消费者认为葡萄酒的年份越久越好,甚至把年份作为衡量葡萄酒品质好坏的绝对标准。"多少年陈酿"的噱头因而成了葡萄酒的最大卖点,"年龄"越大,葡萄酒就卖得越贵。而不法酒商为吸引眼球,不少标着15年的葡萄酒,实际上大部分酒是新近生产的,只是勾兑了部分15年前的葡萄酒而已。
业内人士举例说,陈酿30年的酒成本是非常高的,一般说年产10000千升的酒厂,需要100千升的罐1 00个,假如这些罐都要陈酿30年,花费就会大大增加。因此,不但储酒占地面积大,而且在30年过程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损耗,使酒的成本大大提高。所以,企业为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生产的所谓"30年陈酿酒"其实并不是实实在在的陈酿30年的酒,只是加有一部分。
国标喊停葡萄酒标年份为遏制不法现象,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新《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将葡萄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此外,新标准还对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等给出明确定义。其中,"年份葡萄酒"所标注年份须是葡萄采摘年份,且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80%;若是"品种葡萄酒",所标注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例如,甜葡萄酒必须是每升含糖大于45克的葡萄酒;"产地葡萄酒"标注的产地葡萄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80%。
葡萄酒并非越陈越好与普通白酒不同,葡萄酒是有保质期的。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山葡萄酒的保质期通常在12个月内,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一下产品的生产日期,不要购买过期的山葡萄酒。产品质量较好的山葡萄酒外观应清亮透明(深色酒可以不透明),无杂质、酒体有光泽,色泽自然、悦目。对于已经出厂的葡萄酒,无论在市场上还是在消费者家中储存,即使时间再长,也基本上不再有陈酿的作用。专家指出,因为陈酿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保存的,也就是说有特定的湿度、特定的容器要求。所以,消费者家里酒柜里存放的葡萄酒是达不到陈酿效果的。
但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通用的检测仪器,也没有专门的部门来检测酒中的陈酿比例和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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