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来自美国百强律师事务所之一的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Sheppard Mullin Richter & Hampton, LLP)的朱屏(资深律师)与倪旭冬(特别法律顾问),就中国制造进军美国市场的话题作专场研讨,盛智的专业律师将就美国产品责任法的相关内容和如何生产符合美国市场要求的服装及配饰等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讲座就进入美国市场的方式:一、订单加工;二、打造自主品牌;以及中美文化差异两方面内容展开综述。
中美文化差异从中美商务谈判的比较中展开,首先是谈判策略的差异:中方代表首先就有关合同双方所共同遵守的总体性原则和共同利益展开讨论。中方谈判者认为总的原则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当总的原则确定下来,才有可能就合同的具体细节问题进行谈判。这种“先谈原则,后谈细节”的谈判策略是中国的谈判方式最明显的特征之一。
其次是谈判决策的差异:中国人决策通常是集体协商的结果,一般说来避免个人做出决定。在美国,个人完全可以代表公司做出决策,美方派出谈判代表通常有足够的权力,他们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直接对谈判的议题做出决策。
专家指出,需要提高跨国文化意识,中美商务谈判中的冲突和矛盾的存在,多是由文化差异引起的。要想成功的进行跨文化商务谈判,首先要学会观察异国文化,善于与自己文化对比,学会鉴别,了解,接受,尊重对方的文化。随时准备以两种不同的文化波段进行交流,切磋。逐步提高自己跨文化意识。
其次要摒弃民族中心主义,尊重异国文化和传统风俗。商务谈判中切忌妄加评论对方的文化准则,接受并尊重他们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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