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2月4日日重庆市建委介绍,由有关方面编制的《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简称“标准”)通过专家组评审,市建委本月起强制推行,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未达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市内清水房,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清水住宅工程,是指户内地面、墙面、天棚等均未作装饰面层,水、电、气只按基本要求留置,业主入住前需二次装修的住宅。
厨房、卫生间漏水,殃及楼下住户的事情时有发生。为此“标准”规定,厨卫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材料铺设后,须作蓄水检验,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工程竣工交验前,应再作一次蓄水检验,并作好记录。
窗台设计过低容易引起安全事故。“标准”规定,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不得低于0.9米,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米。一旦低于0.9米,应有专门的防护设施。
针对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通病,标准明确了质量控制措施:现浇结构中必须一次预埋钢套管、预留孔洞、线盒,并对预埋工程作出明确标识,避免二次装修时人为破坏。
标准还规定了电线配置的统一颜色: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即保护地线用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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