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主叫为0.6元/分钟,被叫为0.4元/分钟。对该标准与原有资费方案的差异,部分消费者仍不太明了降价究竟降在何处。
对于这些问题,记者进行更深入的采访和调查,为读者提供进一步的解读。
最终方案为“打包价”
“原来的漫游资费就是0.6元/分钟啊,哪有降低?”看到新的方案,有消费者很惊讶地问。
实际上,原漫游费上限标准所指的0.6元/分钟(预付费用户为0.8元/分钟)并不包含长途费,用户在漫游过程中拨打或者接听跨地区的电话,还要加收0.07元/6秒的长途费(IP电话为0.3元/分钟)。而调整后的最终方案把长话费、本地通话费、漫游建立费“三费合一”实际上是一个“打包价”。同时,新方案不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线路,也不再区分预付费和后付费用户,方案更加简单、明晰。
两相比较,漫游费上限还是有较大降幅的。例如,广州用户漫游到外地,往广州打回电话或接听广州来电时,按原来的标准要收取0.6元/分钟+0.07元/6秒,即每分钟要支付1.3元;而按照新的方案,拨打电话只需0.6元/分钟,接听电话只需0.4元/分钟,分别下降了54%和69%。
很多现行套餐低于新上限
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很多漫游优惠方案,比如全球通八大套餐等,有些套餐的资费标准甚至比新出台的上限方案要低不少。有消费者质疑,为何不参照现行的低价格套餐制订新的上限方案呢?
对此,信产部相关负责人称,现行企业制定的优惠资费方案中,漫游通话费较低水平的,一般都附加以月功能费、最低消费等限制条件,是给漫游通话量较大的少数用户提供的优惠价格,并不适用于所有消费者。
他表示,此次出台的只是上限标准,电信运营企业可以制订更优惠的漫游方案,但不得高于新的上限标准。现行资费中高于这一上限的必须降价,已经在执行的优惠漫游方案也不得借机涨价。
新方案出现“价格倒挂”
不过,部分专家对最终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仍然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最终方案实际上是在听证会方案二的基础上修订后重新提出的,信产部清算司负责人认为,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最终方案降幅要略大于听证方案二,也优于原来的方案。
但万方咨询分析师付亮认为,新的方案“打补丁”打出了新问题,比方案二实际上有所上调。“因为主叫资费高,可替代的通信方式很多,但被叫资费则很难替代。”
此外,新的方案还出现了“价格倒挂”,即本地资费高于漫游资费的不合理情况。例如,很多地区的神州行本地通话费是0.6元/分钟,而按照新的漫游上限标准,漫游到异地接听电话最高也只能收0.4元/分钟。因此,其他移动电话资费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中消协专家顾问、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则认为,调整后的最终方案对解决电信高资费问题的确是向前迈出了第一步,但降价的空间还很大。本报记者 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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