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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物业维修资金新规:是否配备电梯为区分标准


作者: 马祚波    来源: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08-03-05       评论: 0

  南京市民关注的维修资金新规终于尘埃落定。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根据南京市政府批准的新交存办法,凡是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只需按每平方米120元交纳,没有配备电梯的则按照每平方米75元交纳。据了解,为保证新老交存标准的平稳过渡,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对于按照新标准反而要多交钱的部分江北业主而言,在交费的时间上将更加宽裕。

  新规执行简单,就看有没有电梯

  目前,南京市执行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在2000年颁布的,具体规定为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交纳,购买高层商品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按购房款的3%交纳。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朱副主任昨日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家及省里出台的相关规定,物业维修资金将按照住宅的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的造价来确定交存的比例。

  “参照天津、上海等城市的做法,同时我们也跟建委等单位进行了协商,最终决定对高层、小高层、多层、别墅等房屋不作区分,统一将建筑安装造价确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比例确定为配备电梯的房屋为8%,不配备电梯的为5%。”朱副主任进一步解释说,这样算起来,凡购买配备电梯的房屋的购房人,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交存,经济适用房按每平方米90元交存;购买不配备电梯的则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5元交存,经适房按每平方米50元交存。

  对大多数买房人是利好,江北业主可能多交

  南京物管行业的有关专家表示,对比新老办法,新标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省钱的;但对于早几年前在江北等低价板块购买房产的业主而言,则可能要多交钱。

  该人士给记者算了笔账,以一套100平方米的多层房源为例,在主城区这样一套房源的总价大约在100万元左右,在江北等低价板块可能只要35万。如果按照老办法,即总价的2%计算,主城需交2万元维修资金,江北需交7000元维修资金。如果按照新规,主城的房源只需交存7500元,省了一半以上,而江北的房源则须交存7500元的维修资金,相比老办法不降反升。记者了解到,面临尴尬的还包括六合楼盘的业主,以及四五年前在江宁买房的置业者,当地的房价都在每平方米3000元上下,如果房主一直没有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话,按照新规将要多交10%以上,恐怕有点不划算。

  江南8区业主,可在4月1日后从容交纳

  正是由于按新规要多交钱,江北不少业主上周通过开发商等渠道得知要调整的消息后,便急忙抢交维修资金,本报也曾报道过浦口房管局的收费窗口排起了长队。南京市物管办相关人士昨日透露,为保证这些区域的买房人有充足的时间交纳维修资金,此次调整的时间点定在了4月1日,比原先预计的推迟了一个月左右。

  记者了解到,面对汹涌的交费人群,浦口房管局上周末便开始发放号牌,上面约定了具体的交费时间,现在已经发到了4月份以后。业内人士预计,整个江北地区按新规反而要多交钱的房主大概有1万户左右,现在距离4月份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部分需求应该都可以“消化”完。

  市场人士指出,对于大多数江南八区的业主而言,按照新规要少交不少钱,只要不急于领取房产证的话,都可以在4月1日以后交纳。

  并非一次性交纳,余额不足30%应续交

  此次新规中还特别提出了新旧标准的一大差异,即“业主分户账面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物业专家分析说,从这点可以看出,维修资金并非一次性交存,随着这笔资金用于房屋的各种维修后,业主分户账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不断减少,当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时,业主则需要再次交存,以保证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

  一家物管企业的负责人解释说,维修资金的使用按面积分摊到每一户业主,“看起来按总价交的人吃了亏,其实并不是这样。”他说,同一小区、相同面积的房产业主,交存得多可能后使用完,交存得少者则先用完。等到需要续存的时候,先用完的必须先续存,这部分人往往是按照新规交纳的,所以不存在“吃亏”一说。

  车库和商铺同步调整

  根据现有的物业维修资金交存办法,能够办理产权的车库是按照总价的2%交存,而商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则依照有无电梯,按总价的2%或3%交存。在此次新规中,交存办法同样进行了调整。新办法指出,只要是能够办理产权的车库,不管有无电梯,今后将根据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按每平方米75元交存。而酒店式公寓、商铺、写字楼等物业类型,则要看是否配备电梯,分别按每平方米120元及75元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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