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陶瓷烹调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陶瓷烹调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8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推荐性行业标准QB/T2579-2002《普通陶瓷烹调器》、QB/T2580-2002《精细陶瓷烹调器》规定的要求,对陶瓷烹调器产品的铅溶出量、镉溶出量、热稳定性、渗漏、变形、外观质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陶瓷烹调器产品的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变形项目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热稳定性不合格。热稳定性项目是反映产品耐温度急变的性能,是主要的使用功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热稳定性不合格。热稳定性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时会发生开裂和炸裂现象。
2、个别产品渗漏不合格。渗漏项目是检验产品在盛装水时有无漏出,是主要的使用功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普通陶瓷烹调器产品渗漏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陶瓷烹调器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陶瓷烹调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如何选购陶瓷烹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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