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是量大面广的重要通用机械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交通邮电、轻工纺织、军工核电、建筑装潢等领域。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空压机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江苏、浙江、山东等3个省24家企业生产的2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7.4%。
此次抽查依据JB8524-1997《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GB/T13928-2002《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空压机产品的压缩机容积流量、噪声声功率级、振动烈度、安全阀灵敏性、排气压力自控装置、运动件防护、电动机热态绝缘电阻、电控设备绝缘电阻、压力容器以及标志等10个电气安全、性能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此次抽查的振动烈度、排气压力自控装置、运动件防护、电动机热态绝缘电阻、电控设备绝缘电阻、压力容器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容积流量不合格。容积流量是空压机产品能提供的压缩空气的多少。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3928-2002《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规定,空压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实际容积流量要达到公称容积流量的9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容积流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容积流量的实测值为铭牌明示值的60.9%。
2、个别产品安全阀灵敏性不符合标准要求。安全阀是空压机产品关键的安全件,一旦空压机控制失灵,安全阀随即启动释放压缩空气,保护空压机的安全。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在空压机超压时不能按标准规定起跳保护机器。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空压机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空压机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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