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因建筑物倒塌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据地震专家对历次地震的分析显示,95%以上的人员伤亡是由房屋倒塌造成的。对于房屋的倒塌,专家现在还不能确定具体的原因。因为地震作用下建筑倒塌的原因有诸多,比如是否有抗震设计,是否严格的按抗震要求设计和施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要求等。”
关于灾后重建的永久性住房,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要提高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特别对于学校、商店、医院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建筑。汶川大地震中最令人心痛的是,中小学校舍大面积垮塌导致的学生伤亡。专家目前分析倒塌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建筑设防标准低,二是地震烈度太大,三是部分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和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格。
地震后我们的家园毁了,房屋倒塌了,我们同胞的生命被夺去了......这些已经成为眼睁睁的实施。那么今后灾区重建的房屋是否应提高防震设防的标准呢?
我国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中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具体是:
1、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包括:A、中央级、省级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建筑,国际电信楼、国际海缆登陆站、国际卫星地球站、中央级的电信枢纽(含卫星地球站)。B、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等)的建筑。C、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2、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的规定。
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3.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3.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3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3.4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有专家称“如果国家对四川灾区永久性住房的重建没有特别提高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和施工单位将按照国家现有的规范来盖房。但是这次地震中弱势群体行动不便,对他们的伤害比较大,所以我建议对于他们所在的建筑物,提高一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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