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标《GB 14648-1993》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的中的分类, 伊春失事飞机已达到特别重大飞行事故,据国标《GB 14648-1993》中的3.1事故划分飞行事故的原则和3.2飞行事故的等级分类,A,B,C三种,A特别重大飞行事故,B重大飞行事故,C一般飞行事故。一般都是对死亡人数的统计包含一定时间内死亡的,目前伊春失事飞机死遇难数已经达到42人,根据3.2.1中有一条对死亡人数在40以上就定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而该事故也应定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出处 http://www.csres.com/info/39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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