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包括房间空调器、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等27项家电产品“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团体标准发布。此次由中国节能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不是关于这些家电的产品标准,而是评价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标准,对于推动我国家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更大。
据介绍,201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业界普遍认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的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领跑者”制度可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综合竞争力。
据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副秘书长管金鑫介绍,该联盟组织的调研表明,“领跑者”制度实施以来,存在着企业公示的性能或功能指标偏少,同类产品公示的指标不一致,甚至公示的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问题。除此之外,“领跑者”评估方法和要求不同,各地方实施机制和依据也不尽相同,发布的名单可能产生冲突,给公众造成混淆。为保障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相关协会、机构提出了“领跑者”系列团体标准,由《“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已发布)以及具体产品和服务类别的“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组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贺婷婷对本次发布的团体标准编制的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形成、指标先进水平与国际标准对比情况,以及2020年“领跑者”重点领域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谈到“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的意义,贺婷婷认为,从高标准培育高端品牌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基础是承诺制和领先的质量标准,标准的“领跑者”就是质量“领跑者”,就是品牌“领跑者”。从高标准促进消费升级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发挥企业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升级和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技术支撑。
据介绍,发布会由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和苏宁易购集团共同主办。苏宁率先响应“领跑者”标准,吸引生态圈共建平台并承诺向社会输送达到“领跑者”标准的产品,严格淘汰低质低效劣质产品。
27项团体标准还包括储水式电热水器、LED照明产品、水(地)源热泵机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通风机、空气净化器、电热铛、家用豆浆机、商用豆浆机、微波炉、商用冷柜、商用制冰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视机、计算机显示器、耳机、音箱、微型计算机、家用清洁机器人、废弃食物处理器、儿童智能手表,分别由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牵头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