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洗胃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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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Y 1105-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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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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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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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洗胃机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适用于电动洗胃机,该类仪器供医疗单位作抢救服毒、食物中毒及手术前洗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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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lectric apparatus for gastric lavage |
替代情况: |
被YY 1105-2024代替;替代YY 91105-1999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6手术室设备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01医疗设备综合 |
发布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08-04-25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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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7-10-15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10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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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起草人: |
俞及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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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YY91105—1999《电动洗胃机》。
本标准与YY91105—1999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使用说明书增加一些注意事项;
———安全要求修改为按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执行;
———环境试验要求修改为按GB/T14710—1993《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执行;
———删除了原标准中技术要求的非技术性内容2.1、2.10、2.12~2.15、2.17;
———更新了过时的引用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YY91105—1999《电动洗胃机》废止。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C46003—1987;
———YY91105—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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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EC60601-1:1988,IDT)
GB/T14710—1993 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0505—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
(IEC60601?1?2:2001,I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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