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汽车燃料经济性的提高,进一步从总体上控制我国汽车燃料消耗,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指示和国家标准委标准制修订计划20050979-Q-303号的要求,正式启动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制定工作,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组织主要的商用车辆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负责标准起草工作。工作组针对我国轻型商用车辆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差异明显、产品种类较为复杂的特点,在对国内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修改,起草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相关文件予以公布,面向行业征求意见。请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自行下载、认真审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5月25日前反馈至全标委秘书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
联系人:金约夫、许拔民、王兆
电 话:022-84771611/1509/1510 传 真:022-24375353
地 址:天津市59号信箱标准所 邮 编:300162
E-mail:wonjoy_wz@hotmail.com
附件1:《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3:征求意见回函表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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