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4月发布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开始实施。该标准从选型配置、建筑结构、标志及保护、验收要求和维护保养要求等方面,为上海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出具体安全技术要求,为加装电梯高质量推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居民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截至目前,上海市已累计完工投入运行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700余台,今年将完成电梯加装1000台以上,加装电梯将从“个案”走向“量产”。
鉴于既有多层住宅的建筑特点、环境、绿化、空间、地下等实际情况,此次发布的地方标准的部分条款要求高于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考虑到新建井道的高度限制(原则上不超过原有建筑物高度)、对周边房屋的采光影响程度和老旧小区的空间结构限制,相关条款提出电梯宜采用无机房电梯的要求。因为无机房井道比有机房井道的整体高度低两米多(减少了一个机房的高度),同时无机房电梯最适合12层及以下建筑使用,不仅可以节省建筑空间,也能减少对周边房屋采光的影响。加装电梯的连廊一般都装有窗户、部分底层候梯厅为半室外,在相关条款中,规定候梯厅的地坪与电梯层门地坎之间的坡道过渡、候梯厅底层地坪略高于室外地坪的要求。这样的设计能有效防止候梯厅积水流入井道和井道外道路的积水进入电梯井道(底坑),造成设备损坏。
该标准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安全出行需求。根据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数量占人口总数23.4%,部分老旧多层小区,居住人群老龄化情况明显,所以,在标准制定中着重考虑老年人的乘梯安全。在相关条款中,将电梯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提升至±15毫米范围内,可有效控制人员进出电梯时轿厢内外的高度差,尽可能降低老年人进出电梯时因高度差太大引起的绊倒风险,同时也可方便轮椅的进出。考虑到加装电梯使用人群中老年人居多的现状,该标准还规定了轿厢内照明在正常供电和紧急电源供电状态下的要求,同时明确了紧急照明的照度和覆盖位置,方便老年人乘用和操作。
部分加装电梯的候梯厅不是封闭的室内空间,层站侧电气部件如呼梯按钮、层门和轿门的电气门锁以及对无机房电梯层门处的控制柜或操纵箱、供电电源箱等,在风、雨的影响下易潮湿。考虑加装电梯的安全舒适要求,该标准规定,当电梯的候梯厅部分为非封闭的室内空间时,层站侧电气部件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防护等级)的要求,确保电梯在潮湿环境下也能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由于加装电梯的户外井道及井道内的轿厢在夏季的环境和温度要比室内井道恶劣许多,标准还引用了新加坡(热带)轿厢通风装置的风量要求和紧急电源时的供电要求,确保不管电源处于何种状态,轿厢内都能有效通风,降低温度,提高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