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B/T10359—2003《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技能要求》,与SB/T10359—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整了文化程度要求,由“初中毕业”调整为“相关专业(或同等学力)中专以上”;
———删除了学徒期要求;
———删除了初级检验员专业知识要求中对生猪名称的了解以及对猪皮名称的掌握;
———增加了初级检验员专业知识要求中应了解的法律法规;
———调整了身体状况要求,由健康调整为符合食品从业要求;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初级检验员、中级检验员和高级检验员专业知识要求;
———修订了初级检验员、中级检验员和高级检验员技能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志良、郭耿锐、张新玲、胡新颖、李欢、张建林、张清峰。
本标准于2003年11月05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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