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对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国电力工业进入了历史上高速发展时期,截至到200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突破5亿千瓦,达到了50841万千瓦,220千伏以上的输电线路长度达到了251900万公里,220千伏以上的变电线路容量达到8.6680亿千伏安,2005年全国发电量完成24747亿千瓦时,发电量和总装机容量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水平。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电力标准化工作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基础性技术工作,目前已在发、输、供以及管理等主要环节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和技术法规,“十五”期间,电力标准化工作围绕电力结构调整,实施标准化战略,为促进电力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有力地配合电力的大发展;二是保证了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三是围绕“西电东送”、绿色能源和特高压技术,促进电力工业的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四是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五是作为重要的监管依据,为电力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十五”标准化工作简要回顾
电力标准化工作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上级单位的强有力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电力企业,以电力的建设和生产发展为中心,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五”期间的各项工作和要求。
1. 抓好电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为促进电力“十五”的高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也是标准化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标准对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持作用都要通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来体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技术归口单位,对于标准的技术水平的把握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一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运作状况也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抓好抓实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是电力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基础。
到目前为止,电力标准共有1258项,其中,行业标准1030项,国家标准228项。“十五”期间,新发布电力标准574项,其中,行业标准507项,国家标准67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81项;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建设部批准的“十五”期间电力标准计划项目655项,其中,行业标准计划项目590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65项。“十五”期间制修订的电力标准占现行电力标准总数的46%,无论是从标准涉及专业的覆盖面上还是从标准的数量上讲,“十五”期间电力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大发展有力地支持了电力的高速发展。
目前,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已达35个,涉及到电力行业的规划设计、施工、电网运行、环境保护、试验技术等各个专业。标委会委员由本专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专家人数达1140人。另外,还归口管理6个专业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8个专业的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中国业务。
2. 着重加强事关电力安全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力度,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电力的安全稳定运行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十五”期间着重加强了有关电力安全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力度,确保电力工程建设以及电网运行安全。
一是组织并完成了对2000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修订工作。促进了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进步,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了工程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二是发布了19项直接相关的安全标准,确定了37项直接相关的安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包括DL 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981—2005《电力系统控制及其通信数据和通信安全》、DL/T 5180—2003《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和DL/T 785—2001《火力发电厂中温中压管道(件)安全技术导则》等涉及电网、电力调度、水电、火电以及新能源等各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和依据。
三是对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组织并完成了国务院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
3. 围绕电力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电力结构调整
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进入了历史上的高速发展时期,但同时也面临着科学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趋势和要求。主要问题表现在:电源结构不尽合理,资源约束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不协调,输配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等问题。为此,“十五”期间标准化工作在以下几个重点方面开展了标准体系建设,以推动电力结构调整:
一是为了推动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发展,开展了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组织专家拟订了1000kV交流输电标准体系和±800kV直流输电标准体系,对高压直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组织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对特高压直流标准项目进行协调研究;
二是为了适应核电的快速发展,加强了核电标准体系的研究与建立,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共识。在核电标准体系中,常规岛部分应充分考虑核电站与火电站的区别后,借鉴电力标准体系,构筑核能发电的标准体系;
三是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支撑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作用,组织编制了电力行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及标准发展计划,重点突出在节能、节水、节材、可再生能源、环境管理、清洁生产等领域的技术标准的规划;
四是为了配合《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组织并完成了《风力发电并网技术规定》、《光伏发电并网技术规定》、《地热发电并网技术规定》等标准的制定工作。
五是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有关“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的规定,标准化中心对现有的电能质量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整理和研究,提出了需增加和完善的电能质量标准项目,并组织有关专业标委会积极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
4. 开展标准复审工作,保持标准的实时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组织各专业标委会和标准项目编写单位的专家,采取独立评价与标委会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批对2000年以前发布的608项电力行业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1998年以前的电力行业标准共复审了461项,其中,继续有效256项,需修订169项,建议废止36项。通过两次集中复审,将对电力标准整体水平的提高以及标准复审制度的贯彻执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5. 开展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电力标准水平
积极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标准水平是国家提出的一项目标。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在“十五”期间一直通过坚持加强采标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联合组织编写标准等多项措施,使电力标准化工作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取得了重大成绩。
一是坚持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电力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抓实。到目前为止,已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93项;其中,IEC标准转化为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160项,已列入国家或电力行业制修订计划的有20项,IEC标准转化率达83%(含4项研究决定不采标的标准),与全国其他行业相比,电力行业IEC标准的转化率名列前茅。
二是中心归口管理着8个专业的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中国业务。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积极提名电力行业的专家参加IEC新成立的有关工作组;完成意见反馈;“十五”期间,派出多名代表参加国际会议。
三是申请承办了IEC/TC42高压试验技术委员会2005年的年会。
四是一直与西门子公司就标准方面进行多年的合作。完成标准方面的技术交流,合作编写了《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GIL)技术条件》。
6. 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标准的服务水平
一是开通电力标准化网站。该网站是一个面向电力行业,为电力企业提供权威标准化信息的专业网站,通过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客户可查询全部有效电力标准目录及其文本、标准制修订情况、标准化工作情况、企业标准化知识、国际标准的最新动态等信息。运行5年来,网站的影响力不断增加,目前网站用户已发展到1000多个,点击率约20000次/月。2005年还组织并完成了升级改造。
二是继续办好《电力标准化与计量》杂志。该杂志是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部级综合性专业季刊。在政策法规、标准介绍、专题研究、企业标准化、国内外经验交流、标准化工作动态、标委会工作、标准化知识及标准咨询服务、计量器具等方面为广大读者提供了大量的技术信息,发行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扩大信息服务的范围,该杂志于2006年更名为《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除保留原内容外,增加定额管理等技术经济方面的信息。
7. 坚持立足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使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标准的实施落实要通过企业来实现;同时通过标准化手段也是提高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多年一直在组织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推进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在企业管理工作中贯彻了标准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是电力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一项任务,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是今后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标准化作为中电联标准化中心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延续,其内容主要是指导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三大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为此,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先后组织编写了《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电力企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以及《企业管理标准范本》和《企业工作标准范本》,使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是开展标准的宣贯。对一些重要的、影响面较广的标准面向企业开展宣传工作,使标准更能为企业所接受和了解;制定了《电力标准化岗位培训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的电力企业,分别开展了电力标准化岗位培训工作;应有关电力企业之邀,多次派人前往有关单位宣讲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化法规和WTO知识,提高了企业广大职工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工作的技能。
三是开展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准备工作。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委托,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组织开展了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准备工作,已完成了有关确认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评分细则、培训咨询办法、专家系统管理办法以及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此项工作的实施将对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1. 政府部门重视,是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前提当前我国继续进行深化改革,各种经济关系还没有理顺,市场竞争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在这样一个时期,必须强化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多年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建设部一直对电力标准化工作高度关注,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电力标准化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
2. 会员单位的支持,是做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条件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一个会员制的行业协会,近年来,电力行业有关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越来越大,这是行业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如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的对标评比活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大唐发电集团公司、国华发电集团公司按照NOSA标准开展了一系列标准建设等等。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紧紧抓住这个机遇,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激励机制,保护来之不易的积极因素,保证标准经费和技术力量的投入,进一步缩短标准制修订的周期,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力地配合了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标准要面向市场,面向工程实际需要,使标准更有针对性,更有生命力
标准来源于工作,来源于电力的工程建设、电力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来源于各个电力企业的实际需求。因此,标准要按照电力企业的实际需要来开展标准化工作,标准项目来自于市场需求,标准制定依靠企业,有了这样的目标,我们制定出来的标准才更贴近于工程实际,更贴近于企业需求,只有这样的标准它才有针对性,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在每年的标准计划项目确定时专门召开由电网公司、发电公司等企业参加的会议,听取企业的声音,共同商定计划项目;
二是企业参与标准的起草工作,使企业成为标准化工作的主体;
三是针对企业开展标准的宣贯,使企业成为标准的实施者。
4. 加强内部管理,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是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基础
开展对滚动计划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的检查,保证各项计划的合理性和严肃性,提高标准项目的完成率;完善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对报批标准的审查和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审查程序及职责和要求,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员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企业文化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三、“十一五”的工作思路及2006年工作重点
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随着电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电力标准化工作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十一五”期间电力标准化工作的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政府推动、行业管理、企业为主、适应市场、突出重点、国际接轨”的工作方针,在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实现新型工业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促进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探讨新机制,促进电力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检查活动;加强标准的信息反馈,促进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快电力生产、建设中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评价确认活动,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电力标准化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等方面努力开创新局面。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重点开展的工作如下:
1. 健全电力标准化规章制度
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修订和完善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电力企业技术标准备案办法、归口有关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TC)工作管理办法,以及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标准报批及审查管理办法、标准宣贯管理办法等规定。
2. 完善电力标准化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
根据电力工业的发展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申请成立一批新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现存的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标委会设置的调整和现有标委会的换届。加强对省行业协会标准化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网络,以促进标准的实施和信息反馈工作。
3. 面向电力的工程实际,加强电力生产、建设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以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技术领域,对于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了一定实际经验的技术,及时组织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使标准化工作适当超前,提高其影响力和生命力。依据产业政策,及时地组织制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的壁垒作用,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是配合特高压电网建设,完善±800kV直流输电标准体系,制定相应标准;
二是配合《可再生能源法》发布实施,制定地热、风电标准和有关标准;
三是配合核电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核电常规岛部分标准;
四是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贯彻科学发展观,制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以及自主创新技术等方面标准。
4. 加强标准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对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拟对历年标准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工作,逾期未完的项目要限期完成,已失去时效性的项目撤消其计划,强化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对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对标委会工作状况的考核和标准计划完成过程的监控,以达到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另外,在标准化工作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给标准化工作增加一些活力,有条件的标委会通过竞争评比确定秘书处挂靠单位;对于具备竞争编写条件的标准项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以增加承担单位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5. 规范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在总结对2000年以前的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每年都要对标龄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复审,使复审工作制度化,确保标准的适时有效、先进性和科学性。
6. 加强标准的宣贯工作
组织10项左右强制性标准或量大面广、技术含量高的推荐性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为标准的实施打好基础。
7. 继续做好电力标准化网站工作和《电力标准化与计量》杂志编辑发行工作
为了充分利用《电力标准化与计量》具有国际国内刊号的优势,宣传中电联的业务工作,杂志名称改为《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并由季刊改为双月刊。2006年除保留原《电力标准化与计量》杂志的内容外,增加定额管理等技术经济方面的内容。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年,电力标准化工作一定能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和上级领导提出的各项要求,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实现电力“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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