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现炸油条容易存在微生物超标问题
河北居民吃油条将更放心。日前,记者从河北省质监局获悉,河北省地方标准《油炸面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已于2007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其中对煎炸用油提出强制要求,严格限制“泔水油”用于煎炸油条等食品,对其检测指标的规定填补国内空白。
市场调查
街边现炸油条问题不少
在《要求》制定前,负责起草的河北省食品安全实验室、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专家,对全省11地市的油炸面制食品尤其是街边油条,进行了大量调研。
调研发现,街边的油条摊点存在不少问题。河北省食品安全实验室科研部部长、标准起草人之一张岩说,曾发现有摊点使用“泔水油”炸油条。而且,有的油条摊点设在十字路口,车来人往,尘土很多,这种条件下加工的食品可能存在微生物超标问题。
此外,许多油炸面制产品铝超标严重。而人体如果摄入过量的铝,可能会导致老年痴呆。张岩分析,铝超标是摊贩为追求油炸食品的口感、膨胀速度,过量添加膨松剂所致。
标准解读
首设“门槛”限“泔水油”
其实,《要求》适用范围不仅限于油条,以面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各种辅料、经成型或包馅成型油炸而制成的熟食,都包括在内。譬如麻花、油炸糕等。张岩说,该标准主要侧重于安全指标,因此产品煎炸用油、感官要求、铝等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条款属强制性标准。
结合河北实际情况,《要求》对煎炸用油提出了11项技术指标限定。在这些指标中,电导率和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专门针对“泔水油”的检测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张岩分析,由于是强制性标准,这一指标将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违规使用“泔水油”的行为。
此外,调研发现,由于进价低,目前市场上煎炸所用油多为菜籽油、棉籽油,但由于生产工艺所致,这种油使用后会产生溶剂残留,残留越多对人体危害越大。因此,标准对此也做出限定。
致病菌不得检出
《要求》对油炸面制食品的感官要求也做了规定。譬如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焦、生现象,无霉变、哈喇味等异味。而且强制限定了油炸面制食品中无机砷、铅、铝等重金属的含量。
同时,《要求》首次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列入规定,要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也不得检出。张岩说,这一条主要是考虑街边摊点的位置不一,若加工环境不好,就可能存在微生物超标问题。
建议莫用一次性塑料袋
《要求》对油炸面制食品包装容器的规定是推荐性标准。其要求销售中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不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物质盛装高温油炸面制食品。
张岩说,目前油条刚炸出来就装入塑料袋供消费者带走的情况很常见。由于温度过高,有时甚至会将塑料袋烫出洞来。“其实,这时塑料袋所含有害物质已经随高温融入食品中,人长期吃这样的食品,很不利于身体健康。”
实施情况
多企业准备执行新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许多生产油炸面制食品的企业咨询该标准,准备按此执行。但由于老百姓食用量较大的油条,其生产者多为街边摊点,具体实施中存在很大难度,这需要一个过程。
省质监局表示,春节后,将联合多个有关部门,开展宣传贯彻《油炸面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一系列活动,促进标准的实施,保证老百姓饮食安全。
作者:杨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