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固体饮料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固体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海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14个省、直辖市126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9%。
此次抽查依据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1999《果香型固体饮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固体饮料产品的蛋白质、水分、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铅、日落黄、柠檬黄、亮蓝、胭脂红、苋菜红、糖精钠、甜蜜素以及标签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微生物是反映卫生质量状况和质量控制水平的重要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其中有的产品菌落总数为2800cfu/g;有的产品大肠菌群为230MPN/100g;有的产品霉菌为1900cfu/g。
2、个别产品水分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水分应≤5.0g/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水分含量为8.6g/100g,是标准规定的1.72倍。水分含量过高的固体饮料容易滋生微生物,达不到规定的保质期。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固体饮料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固体饮料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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