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建筑工程材料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四川、广东、河南、山东、重庆等15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7%。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绝缘或护套失重项目不合格。失重量是电缆的绝缘和护套在产品长期运行时的热态稳定性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失重量不合格,绝缘和护套易老化变质。
2、个别产品机械性能不合格。标准对不同产品的绝缘和护套的机械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机械性能不合格,护套或绝缘在敷设等受力过程中容易拉断造成短路、漏放电。
3、个别产品热延伸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电缆绝缘的热延伸载荷下伸长率不超过175%,永久伸长率不超过1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热延伸出现了熔断现象,在高温情况下易造成短路事故。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电线电缆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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